湘南幼专党政办发〔2017〕37号
关于印发《2017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
“巾帼建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工、青、妇各委员会,各党总支,各系(部),附小,附幼:
《2017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学校主要领导审定,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2017年湘南幼专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实施方案
为动员我校广大女教职工、女大学生发扬“四有”、“四自”精神,以主人翁责任意识和拼搏进取的精神在全面推进学校“升级转型、提质增效”中建功立业,根据市妇联2017年工作规划,决定在我校女教职工、女大学生中开展2017年度“巾帼建功”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升
格转型,提质增效”中心工作,本着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妇女、服务学生的工作宗旨,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尚美教育、争先创优等活动,全面提高我校女性综合素质,激励她们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新业绩、树立新风尚,为实现我校各项工作目标完满完成,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建功立业。
二、实施范围
全校女教职工和年满18岁的女大学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全面提高我校女教职工、女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营造更加有利于全校女教职工、女大学生参与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全校女性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勤奋学习、开拓进取,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展示我校女性风采,推动学校“升格转型,提质增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活动内容
“巾帼建功”活动以争创“巾帼文明岗”和争当“巾帼建功标兵”活动为主要内容。创建活动以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深入开展“树三风、扬正气”活动,积极开展女性尚美教育活动为主要内容。
五、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10日)。确定活动目标,制定实施方案,成立2017年“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层层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11月10日)。各处室(部门)、系部、教研室(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根据目标开展学习宣传、业务培训、学科竞赛、尚美教育等系列争创活动,加强对女教职工、女大学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奉献社会的教育,争取创出品牌,创出新业绩,使“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能真正起到引领我校广大女性的作用。
(三)评选、表彰阶段(11月11日—12月20日)。按相关程序评选出2017年“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并进行表彰奖励。
六、评选条件
(一)“巾帼文明示范岗”评选条件
1.“巾帼文明示范岗”指学校女教职工比较集中的3人以上、在文明校园创建、尚美教育活动中具有示范、导向、榜样作用的基层先进集体。
2.岗位人员政治、业务素质高,敬业、爱校、博学、乐教,能主动投身学校“两学一做”、尚美教育等各项活动中,受到广大师生一致好评,成为全校女教职工的榜样。
3.从本岗位的实际出发,在积极构建并推进高校管理模式改革,创新管理手段,强化特色专业建设,提高科研能力,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打造尚美教育品牌等方面有显著成效。
(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在我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岗女教职工、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年满18岁的女大学生。
2.政治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投身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创新、服务中。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
4.工作创新。发扬“四自”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学校尚美教育中形成自己的教育风格和特色;在本职岗位中创造新的业绩。
5.成绩显著。学理论、学科学、学技能成绩显著;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职能的知识,在本职岗位取得显著成绩的。
6.服务大局。在工作中善于谋划,关心关爱同事、同学,带头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巾帼文明示范岗”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范围:
1.管理、服务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对学校安排的工作推诿、不完成布置的任务或者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的。
3.有违师德形象、影响学校声誉言行的。
4.经常请假、迟到、早退,有旷课、旷工现象的。
七、评选名额
评选“巾帼文明示范岗”5个, 其中初等教育系、教育技术系联合评选1个,其他4个妇委会分会各评选1个;“巾帼建功标兵”8个,其中女教职工评选4人,女大学生评选4人。
八、评选程序
(一)民主推荐(11月15日前)。各妇委会分会根据评选标准,以民主评议的形式推荐 “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额见附件1、附件2、附件3)。被推荐者填写 “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推荐表(见附件4、附件5),事迹材料一份(800字左右),“巾帼建功标兵”另交证件照一张(均为电子稿)。
(二)初选审查(11月20日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投票测评(11月20日至11月25日)。在学校官网、教职工qq群、教职工微信群、学校“崇智尚美”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湘南幼专2017年度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公告,公布“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名单及优秀事迹。同时,统一通过关注“崇智尚美”微信公众号接受全体教职工及学生的投票。
(四)投票统计(11月26日至12月1日)。评选活动领导办公室统计票数,并报“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领导小组。
(五)结果公示(12月2日至12月10日)。各项投票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对“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提名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六)表彰奖励。对当选的“巾帼文明示范岗”、 “巾帼建功标兵”,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或奖金。
九、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2017年“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华 常务副组长:黄元成
成员:梁宏、吴昊、邓宜湘、史凌云、李建华、邓鲜鲜、夏里林、肖伯文、李严红、谢跃华,下设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妇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由梁宏兼办公室主任,其他妇委会委员为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方案审定、评选结果审核、过程监督等工作。
2、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策划、方案制定、活动的组织安排与落实等工作,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各妇委会分会主任负责宣传发动、人选推荐、征求拟推荐人所在处室、系部意见等工作。整个评选过程的技术支持委托李春负责。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巾帼建功”活动是推动我们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举措,各处室(部门)、系部、教研室(组)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处室(部门)、系部、教研室(组)要把“巾帼建功”活动与提高我校妇女素质、发挥妇女作用结合起来,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充分调动妇女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争当先进、向先进学习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推选标准。推选中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注重真实性、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那些有着突出表现,具有表率、感召、带动和影响力的女性楷模推选上来。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对评选活动进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
附件:1.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巾帼文明示范岗”
评选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巾帼建功标兵”
评选活动女教职工推荐名额分配表
3.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巾帼建功标兵”
评选活动女大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4.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巾帼文明示范岗”
评选活动推荐表
5.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巾帼建功标兵”
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1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巾帼文明示范岗”评选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妇委会分会 | 妇委会分会岗位数(名单) | 推荐名额(个) | 备注 |
1 | 行政工勤分会 | 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图书馆、计划财务处、妇委会、团委 | 2 | |
2 | 基础课教学部 分会 | 思想政治课教研室、语文教研室、大学英语教研组、基础英语教研组、体育教研室 | 2 | |
3 | 学前教育系分会 | 学前教育系部办公室、幼儿教育理论教研室、幼儿活动设计教研室、幼儿语言文字教研室、幼儿美术手工教研室、幼儿音乐舞蹈教研室 | 2 | |
4 | 初等教育系分会、教育技术系分会 | 初等教育系部办公室、小学教育理论教研室、小学语文教学教研室、小学数学教学教研室、教育技术系 | 2 | |
5 | 艺术系分会 | 艺术系部办公室、声乐教研组、乐理器乐教研组、舞蹈教育教研组、表演艺术教研组、美术教研室 | 2 | |
合计 | 10个 |
附件2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巾帼建功标兵”
评选活动女教职工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妇委会分会 (主任) | 妇委会分会女教职工人员数(名单) | 推荐名额(人) | 备注 |
1 | 行政工勤 分会 贺辉 | 26人(江群、邓鲜鲜、陈仕菊、侯恺、贺辉、李智艳、何恒艳、胡宏仪、陈志姬、鲁冬英、欧翔、胡忠霞、杨小玲、李丽娜、文伶芳、崔青果、黄莉萍、周艺、王俊秀、杨馥嘉、李欣、李玲玉、彭国香、宋慧萍、邓玉琴、邓若兰) | 2 | |
2 | 初等教育系分会 唐谊锋 | 17人(唐谊锋、邓文琳、张丹、高晓露、李燕枝、李艳芳、李仁、周小平、张婉盈、李云莲、陈小菁、伍方芳、郭瑞敏、杨炜娟、曹玲、蒋佩佩、仇秀新) | ||
3 | 教育技术系分会 李淑站 | 4人(李淑站、李科、刘艳琴、周璇) | ||
4 | 学前教育系分会 黄细英 | 47人(黄细英、刘凤英、王路青、赵嫚、刘军英、李春莲、李维、张洁、邓碧琳、廖凤、邓琳、谢君、李艳旭、欧阳芳、石庆丽、李义娜、欧平、梁娟、林青、彭敏利、彭元莉、巫细华、陈彬姿、谢靖、林希、李涵、梁湘婷、王晓芳、曹艳霞、何舒影、黄巧丽、张窈、肖林兵、刘思泉、周源媛、郭婧、何婷、欧怡岑、李思荷、吴寅伶、李鲜艳、黄夏梅、郭丽、刘杰、万泉秀、蔡韵琦、郭丽) | 2 | |
5 | 艺术系分会 冷佩坤 | 40人(冷佩坤、邓艺君、周梅、夏琼、陈慧、方芳、唐絮、李未宇、何玟珺、唐晶、黄婧、钟璨、周棋佩、宁江滨、姚玉明、邓倩、张阳婷、王凯旋、曹静、谭健玲、李琼、李丹、王丽、钟媛、刘婧、曹晨璐、李晗、阳佩、李华英、周颖亚、刘欢、范可君、曾诗斯、范庆华、魏张燕、周佳、张丽、张诗梦、王春红、刘雨敏) | 2 | |
6 |
基础课教学部分会 欧日娥
| 45人(欧日娥、梁宏、何艳琳、黄凌志、陈宏、胡茜、张健兰、曹外成、胡艳文、鄢雪枚、吴丽、欧海燕、何丽、邓友华、雷艳平、易娜、李思、王竞萱、喻琼、余宣蓉、何璐、林桢、龙程、徐艳虹、唐丽芳、马雯、田瑾萱、朱小娟、卿捷、余依婷、吴怡静、黄明香、杨艳芳、欧红梅、王竞、雷桂丽、汤英子、向颖、曾艳红、熊华英、张娟、王美林、罗小梅、陈湘秀、王文婧) | 2 | |
合计 | 179人 | 8人 |
附件3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巾帼建功标兵”
评选活动女大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妇委会分会 | 女大学生部部长 | 推荐名额(人) | 备注 |
1 | 初等教育系分会 | 鲍江彦 | 2 | |
2 | 学前教育系分会 | 戴雯文 | 2 | |
3 | 艺术系分会 | 唐敖君 | 2 | |
4 | 教育技术系分会 | 刘子勤 | 2 | |
合计 | 8人 |
附件4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巾帼文明示范岗”评选活动推荐表
所在处室(部门)、系部 | ||
主要事迹简介 | ||
初选审 查意见 | 妇委会分会推荐意见 | 评选办公室审查意见 |
评选投 票结果 | ||
评选结果审定意见 | 评选办公室审查意见 | 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备注 |
附件5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所在处室、系部 | (相片) | |||||
政治面貌 | 本校任职时间 | 所在妇委会分会 | |||||||
最高 学历 | 毕业学校 | 联系电话 | |||||||
曾获荣誉称号 | |||||||||
主要事迹简介 | |||||||||
初选审 查意见 | 妇委会分会推荐意见 | 评选办公室审查意见 | |||||||
评选投 票结果 | |||||||||
评选结果审定意见 | 评选办公室审查意见 | 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
备注 | |||||||||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