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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专党政办发〔2017〕37号
发布时间:2020-06-27 19:44   作者:妇委会   来源:   分享到:

湘南幼专党政办发〔2017〕37号

 

 

关于印发《2017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

“巾帼建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工、青、妇各委员会,各党总支,各系(部),附小,附幼:

《2017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学校主要领导审定,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2017年湘南幼专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实施方案

  

为动员我校广大女教职工、女大学生发扬“四有”、“四自”精神,以主人翁责任意识和拼搏进取的精神在全面推进学校“升级转型、提质增效”中建功立业,根据市妇联2017年工作规划,决定在我校女教职工、女大学生中开展2017年度“巾帼建功”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升

格转型,提质增效”中心工作,本着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妇女、服务学生的工作宗旨,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尚美教育、争先创优等活动,全面提高我校女性综合素质,激励她们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新业绩、树立新风尚,为实现我校各项工作目标完满完成,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建功立业。

二、实施范围

全校女教职工和年满18岁的女大学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全面提高我校女教职工、女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营造更加有利于全校女教职工、女大学生参与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全校女性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勤奋学习、开拓进取,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展示我校女性风采,推动学校“升格转型,提质增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活动内容

“巾帼建功”活动以争创“巾帼文明岗”和争当“巾帼建功标兵”活动为主要内容。创建活动以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深入开展“树三风、扬正气”活动,积极开展女性尚美教育活动为主要内容。

五、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10日)。确定活动目标,制定实施方案,成立2017年“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层层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11月10日)。各处室(部门)、系部、教研室(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根据目标开展学习宣传、业务培训、学科竞赛、尚美教育等系列争创活动,加强对女教职工、女大学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奉献社会的教育,争取创出品牌,创出新业绩,使“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能真正起到引领我校广大女性的作用。

(三)评选、表彰阶段(11月11日12月20日)。按相关程序评选出2017年“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并进行表彰奖励。

六、评选条件

(一)“巾帼文明示范岗”评选条件

1.“巾帼文明示范岗”指学校女教职工比较集中的3人以上、在文明校园创建、尚美教育活动中具有示范、导向、榜样作用的基层先进集体。

2.岗位人员政治、业务素质高,敬业、爱校、博学、乐教,能主动投身学校“两学一做”、尚美教育等各项活动中,受到广大师生一致好评,成为全校女教职工的榜样。

3.从本岗位的实际出发,在积极构建并推进高校管理模式改革,创新管理手段,强化特色专业建设,提高科研能力,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打造尚美教育品牌等方面有显著成效。

(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在我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岗女教职工、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年满18岁的女大学生。

2.政治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投身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创新、服务中。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

4.工作创新。发扬“四自”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学校尚美教育中形成自己的教育风格和特色;在本职岗位中创造新的业绩。

5.成绩显著。学理论、学科学、学技能成绩显著;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职能的知识,在本职岗位取得显著成绩的。

6.服务大局。在工作中善于谋划,关心关爱同事、同学,带头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巾帼文明示范岗”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范围:

1.管理、服务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对学校安排的工作推诿、不完成布置的任务或者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的。

3.有违师德形象、影响学校声誉言行的。

4.经常请假、迟到、早退,有旷课、旷工现象的。

七、评选名额

评选“巾帼文明示范岗”5个, 其中初等教育系、教育技术系联合评选1个,其他4个妇委会分会各评选1个;“巾帼建功标兵”8个,其中女教职工评选4人,女大学生评选4人。

八、评选程序

(一)民主推荐(11月15日前)。各妇委会分会根据评选标准,以民主评议的形式推荐 “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额见附件1、附件2、附件3)。被推荐者填写 “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推荐表(见附件4、附件5),事迹材料一份(800字左右),“巾帼建功标兵”另交证件照一张(均为电子稿)。

(二)初选审查(11月20日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投票测评(11月20日至11月25日)。在学校官网、教职工qq群、教职工微信群、学校“崇智尚美”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湘南幼专2017年度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公告,公布“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名单及优秀事迹。同时,统一通过关注“崇智尚美”微信公众号接受全体教职工及学生的投票。

(四)投票统计(11月26日至12月1日)。评选活动领导办公室统计票数,并报“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领导小组。

(五)结果公示(12月2日至12月10日)。各项投票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对“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提名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六)表彰奖励。对当选的“巾帼文明示范岗”、 “巾帼建功标兵”,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或奖金。

九、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2017年“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华       常务副组长:黄元成

成员:梁宏、吴昊、邓宜湘、史凌云、李建华、邓鲜鲜、夏里林、肖伯文、李严红、谢跃华,下设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妇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由梁宏兼办公室主任,其他妇委会委员为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方案审定、评选结果审核、过程监督等工作。

2、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策划、方案制定、活动的组织安排与落实等工作,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各妇委会分会主任负责宣传发动、人选推荐、征求拟推荐人所在处室、系部意见等工作。整个评选过程的技术支持委托李春负责。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巾帼建功”活动是推动我们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举措,各处室(部门)、系部、教研室(组)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处室(部门)、系部、教研室(组)要把“巾帼建功”活动与提高我校妇女素质、发挥妇女作用结合起来,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充分调动妇女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争当先进、向先进学习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推选标准。推选中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注重真实性、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那些有着突出表现,具有表率、感召、带动和影响力的女性楷模推选上来。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对评选活动进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

 

附件:1.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巾帼文明示范岗”

 评选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巾帼建功标兵”

评选活动女教职工推荐名额分配表

3.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巾帼建功标兵”

评选活动女大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4.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巾帼文明示范岗”

评选活动推荐表

5.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巾帼建功标兵”

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1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巾帼文明示范岗”评选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妇委会分会

妇委会分会岗位数(名单)

推荐名额(个)

备注

1

行政工勤分会

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图书馆、计划财务处、妇委会、团委

2


2

基础课教学部

分会

思想政治课教研室、语文教研室、大学英语教研组、基础英语教研组、体育教研室

2


3

学前教育系分会

学前教育系部办公室、幼儿教育理论教研室、幼儿活动设计教研室、幼儿语言文字教研室、幼儿美术手工教研室、幼儿音乐舞蹈教研室

2


4

初等教育系分会、教育技术系分会

初等教育系部办公室、小学教育理论教研室、小学语文教学教研室、小学数学教学教研室、教育技术系

2


5

艺术系分会

艺术系部办公室、声乐教研组、乐理器乐教研组、舞蹈教育教研组、表演艺术教研组、美术教研室

2



合计


10


 

 

 

附件2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巾帼建功标兵”

评选活动女教职工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妇委会分会

(主任)

妇委会分会女教职工人员数(名单)

推荐名额(人)

备注

1

行政工勤

分会

贺辉

26人(江群、邓鲜鲜、陈仕菊、侯恺、贺辉、李智艳、何恒艳、胡宏仪、陈志姬、鲁冬英、欧翔、胡忠霞、杨小玲、李丽娜、文伶芳、崔青果、黄莉萍、周艺、王俊秀、杨馥嘉、李欣、李玲玉、彭国香、宋慧萍、邓玉琴、邓若兰)

2


2

初等教育系分会

唐谊锋

17人(唐谊锋、邓文琳、张丹、高晓露、李燕枝、李艳芳、李仁、周小平、张婉盈、李云莲、陈小菁、伍方芳、郭瑞敏、杨炜娟、曹玲、蒋佩佩、仇秀新)


3

教育技术系分会

李淑站

4人(李淑站、李科、刘艳琴、周璇)


4

学前教育系分会

黄细英

47人(黄细英、刘凤英、王路青、赵嫚、刘军英、李春莲、李维、张洁、邓碧琳、廖凤、邓琳、谢君、李艳旭、欧阳芳、石庆丽、李义娜、欧平、梁娟、林青、彭敏利、彭元莉、巫细华、陈彬姿、谢靖、林希、李涵、梁湘婷、王晓芳、曹艳霞、何舒影、黄巧丽、张窈、肖林兵、刘思泉、周源媛、郭婧、何婷、欧怡岑、李思荷、吴寅伶、李鲜艳、黄夏梅、郭丽、刘杰、万泉秀、蔡韵琦、郭丽)

2


5

艺术系分会

冷佩坤

40人(冷佩坤、邓艺君、周梅、夏琼、陈慧、方芳、唐絮、李未宇、何玟珺、唐晶、黄婧、钟璨、周棋佩、宁江滨、姚玉明、邓倩、张阳婷、王凯旋、曹静、谭健玲、李琼、李丹、王丽、钟媛、刘婧、曹晨璐、李晗、阳佩、李华英、周颖亚、刘欢、范可君、曾诗斯、范庆华、魏张燕、周佳、张丽、张诗梦、王春红、刘雨敏)

2


6

 

基础课教学部分会

欧日娥

 

45人(欧日娥、梁宏、何艳琳、黄凌志、陈宏、胡茜、张健兰、曹外成、胡艳文、鄢雪枚、吴丽、欧海燕、何丽、邓友华、雷艳平、易娜、李思、王竞萱、喻琼、余宣蓉、何璐、林桢、龙程、徐艳虹、唐丽芳、马雯、田瑾萱、朱小娟、卿捷、余依婷、吴怡静、黄明香、杨艳芳、欧红梅、王竞、雷桂丽、汤英子、向颖、曾艳红、熊华英、张娟、王美林、罗小梅、陈湘秀、王文婧)

2


合计

179

8


附件3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巾帼建功标兵”

评选活动女大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妇委会分会

女大学生部部长

推荐名额(人)

备注

1

初等教育系分会

鲍江彦

2


2

学前教育系分会

戴雯文

2


3

艺术系分会

唐敖君

2


4

教育技术系分会

刘子勤

2


合计


8


 


附件4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巾帼文明示范岗”评选活动推荐表

所在处室(部门)、系部


主要事迹简介


初选审

查意见

妇委会分会推荐意见

评选办公室审查意见



评选投

票结果


评选结果审定意见

评选办公室审查意见

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备注


                

附件5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所在处室、系部


(相片)

政治面貌


本校任职时间


所在妇委会分会


最高

学历


毕业学校


联系电话


曾获荣誉称号


主要事迹简介


初选审

查意见

妇委会分会推荐意见

评选办公室审查意见



评选投

票结果


评选结果审定意见

评选办公室审查意见

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备注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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