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二届湘南幼专“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评选范围为全校教职工家庭。全校共评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家庭5户、最美家庭1户。
二、评选条件
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爱国守法、政治坚定;
热心公益、品德高尚;
爱岗敬业、学习进取;
移风易俗,勤劳节俭;
遵德守礼、尊老爱幼。
三、活动组织
按照2018年下期创文明城市材料上报职责分工要求及学校文明单位复检工作的职责分工要求,本次活动由学校创文办统筹,工会、妇委会具体组织。
四、评选方式
1.文明家庭由各分工会推荐2名候选家庭,经评审委员会评选出6名文明家庭。
2.最美家庭从6名文明家庭中产生。
3.评审委员会由创文办、工会、妇委会组成。
五、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组织开展本分会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并从中择优向学校推荐,被推荐的家庭应事迹突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2.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选对象的先进事迹,为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被推荐的文明家庭按要求认真填报好登记表(同时提交电子版)。
4.推荐材料请于2018年10月26日前报学校妇委会(联系人:肖林兵;联系电话:2357376;电子邮箱:xnyzfwh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