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院部设置
招生就业
校园文化
湘南幼专教学督导委员会职责
发布时间:2020-06-27 18:00   作者:科研处   来源:   分享到:

湘南幼专教学督导委员会职责

 

为规范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委员会在学校教学事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规程》和《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明确教学督导委员会职责如下:

一、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督导学科专业建设和完善教学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二、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等。

三、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议:学科专业、教师队伍等重大规划;学科专业的设置;协同创新机制建设方案及学科资源配置方案等。

四、对下列事项进行评定:校内教学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成果奖;设立各类教学奖项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教授等聘任人选等。

五、对下列事项提出咨询意见: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教学建设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教学、学科经费预决算;教学、学科重大项目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事项等。

六、对下列事项进行督导: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教风学风;教学效果与质量;教师教学考核及教学年终评优等。

七、教学督导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校长提议,或者1/3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学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商讨、决定相关事项。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  
电话:0735-2295666(招生就业)  0735-2357828(办公室) 
湘ICP备20001847号-1
邮编:423000           联系邮箱: contact@xnyes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