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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知识】发展党员各阶段时间的确定
发布时间:2024-04-22 09:36   作者:管理员   来源:   分享到:


1.申请入党的时间:

申请入党的时间即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同时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即为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按照规定,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以及备案报告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后,支委会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3.列为发展对象的时间: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列为发展对象的时间。

4.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列为发展对象后的三个月内,支部大会应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5.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

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即为预备期满之日。推迟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其转正时间依然是预备期满之日,仍属按期转正。延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其转正时间为延期期满之日。

6.计算党龄的起始时间:

党龄是指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后在党内生活的时间。根据党章第七条的规定,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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