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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网络与新媒体(专升本)专业  (专业代码: 050306T)
发布时间:2025-04-27 10:39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   分享到: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新媒体、传播学、广告学、新闻学相关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系统的新媒体知识与技能,熟悉国家新媒体传播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在各类传媒机构从事媒介策划、信息采编、内容设计与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人文与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掌握新闻传播新媒体发展历史和基本理论,获得新媒体传播与运营实践技能训练,具备从事新媒体创意、传播与运营活动的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新媒体、传播学、广告学、新闻学、公共关系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备熟练运用现代传播技术从事新媒体传播活动的实践能力;

  3.具备较强的文本解读能力,熟练掌握对文字、图形、色彩、声音等传播符号的操控技术,具有在创新性思维指导下灵活运用各种媒介架构传播信息的技能、技巧;

  4.具备运用传播规律和市场规律整体性、综合性把握现代传媒运营的能力,以及相关领域的创意与策划能力;

  5.熟悉国家新媒体传播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坚守职业道德准则:

  6.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强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三、课程设置

  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3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考课程 10门,共计46 学分; 选考课程不得少于3门,不得少于 24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湖南自考

  说明:

  1.音视频制作与编辑 14572 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

  2.考生取得理论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相应的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考生取得所有理论课考试及相应课程实践的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
 

  四、毕业要求

  1.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合格成绩,学分累计在70 分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达到规定要求者,可申请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

  2.本专业为专科起点本科层次,考生申请毕业时必须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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