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资过过过!
-
师德师风专栏⑩ | 廖凤:潜心教研 做“四有”好老师
-
10月26日,艺术设计学院召开师德师风学习研讨暨省职教改革研修班学习成果分享会,扎实推进学院师德师风工作。艺术设计学院院长邓艺君、党总支书记雷世忠出席会议。会议由艺术设计学院教学科研办主任何英奇主持。会上,全体教师围绕《湖南省师德师风教育读本》中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进行讨论。夏琼老师、钟媛老师分别进行交流发言。何英奇、宁江滨、刘蔚、罗名清四位同志就参加省职教改革研修班学习的成果进行了分享。邓艺君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师德师风学习研讨、研修班培训成果分享,对专业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发展都起到了促进作用,有助于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同志们既学到了知识,又对照找到了自己的优缺点,明确了改进方向,相信在全院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以此次师德师风整治工作为契机,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定会再创辉煌。(供稿:何英奇 审核:雷世忠 编辑:刘新福)
-
学前教育学院于10月进行了2021年下期学期星级寝室评比工作,根据学院10月份重点工作安排,按要求进行星级寝室评比工作,选出8%的学院在校寝室。经过全学院在校班级寝室推选进行初选、学院宿舍服务办公室进行复赛评比、学院学工办何安然老师及学院宿舍服务办公室进行决赛评比,共选出:芬芳苑2栋:601、607、220、113、109、217、203;芬芳苑3栋:208、212、304、320、321;芬芳苑4栋:106、110、115、211、409、412、407、418、518、602、611;华枝苑2栋:410、602、614。共计26个寝室为星级寝室。 &nbs
-
10月26日,艺术设计学院教学科研办主任何英奇主持召开师德师风学习研讨暨省职教改革研修班学习成果分享会,扎实推进学院师德师风工作。院领导邓艺君、雷世忠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全体教师围绕《湖南省师德师风教育读本》中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讨论,其中夏琼同志就“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以自己的模范品行来教育学生”等方面,钟媛同志以“个人魅力影响学生,如何取得学生的信任和良好的教育效果”等方面的交流发言,与大家产生了共鸣。何英奇,教研室主任宁江滨、刘蔚、罗名清等四位同志就参加省职教改革研修班学习的成果进行了分享。其中,宁江滨同志关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教学设计、片段教学”的培训成果分享,让与会老师受益匪浅。邓艺君指出师德师风学习研讨、研修班培训成果分享,对专业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发展都起到了促进作用,有助于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同志们既学到了知识,又对照找到了自己的优缺点,明确了改进方向,相信在
-
2021年10月13至10月20日学前20级(三)1-9班、18级(五)8-9班、早教20级(三)1班共计12班级全体学生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分别到附属幼儿园总园、附属幼儿园分园、红黄蓝亲子园和东方爱婴等机构进行了教育认识实习。教育认识实习单位热情地接待了我们的实习生,为学生们介绍了园内实习需注意事项和园内一日生活安排。接着学生们进入各个班级开展实习,他们认真细致地观察孩子们的行为,倾听孩子们的想法。通过本次实习,学生们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认同感得到了有效提升。学生们深感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尤其是实习单位的老师们倾其所有耐心地教导学生用耐心、细心、爱心和责任心对待每一个幼儿,其敬业奉献的精神无形中感染了学生,使学生感动不已,学生们纷纷表示要为成为四有好老师而努力。学院指导老师也深入幼儿园一线,了解幼儿园前沿的教育理念和用人需求。今后学前教育学院将继续强化院园联动,致力于共同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供稿:梁娟 审核:刘凤英 编辑:黄夏梅)
-
2021年,我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我校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和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1月1日起到2021年10月30日止。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2021年,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始终坚持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对我校办学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一项重要措施,大力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
-
根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本学院(学前教育学院)2020-2021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院成立以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应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二、学院学工办收集获奖或受助学生名单,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形成本学院2020-2021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上报校资助中心。三、现将学院推荐学生上报材料公布如下:综合素质测评2020-2021学年:四、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4日至16日)。(2020-2021年度)班级全称学号姓名学期思政素质测评得分(35分)学业素质测评得分(40分)能力素质测评
-
根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本学院(学前教育学院)2020-2021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院成立以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应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二、学院学工办收集获奖或受助学生名单,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形成本学院2020-2021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上报校资助中心。三、现将学院推荐学生上报材料公布如下:综合素质测评2020-2021学年:四、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4日至16日)。(2020-2021年度)班级全称学号姓名学期思政素质测评得分(35分)学业素质测评得分(40分)能力素质测评
-
根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本学院(学前教育学院)2020-2021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院成立以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应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二、学院学工办收集获奖或受助学生名单,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形成本学院2020-2021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上报校资助中心。三、现将学院推荐学生上报材料公布如下:综合素质测评2020-2021学年:四、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4日至16日)。(2020-2021年度)班级全称学号姓名学期思政素质测评得分(35分)学业素质测评得分(40分)能力素质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