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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团支部的先进作用通过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争创活力团支部的活动使我校的团工作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有力的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如下:一、组织工作1、对于团委开展的常规工作,团支书若持无理1.团费收缴:团费未按时上交齐的班级每人每次扣3分,全部交齐加3分。2、团徽佩戴:团员全部佩戴整齐为A+加2分,1~5人未戴为A,6~10人未戴为B,11~15人未戴为C,16~20人未戴为D,团员较少的班级另定;在规定时间未佩戴的班级每人次扣5分。3、班团记录:记录认真,流程清楚,紧扣主题,创新,整洁美观的优秀班级每次加2分,内容模糊,偏离主题,记录随意,过于潦草的班级每次扣2分,未按时交的班级每本扣3分。4、抵制态度,视情节严重给予扣班团分3~5分。二、宣传工作 1.班刊校刊:中心突出字画结合美观、协调、有较好的可观性。班刊被评为一二三等奖的班级分别加5分、4分、3分,校刊被评为一二三等奖的班级分别加5分、4分、3分,被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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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委情况简介 共青团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是由学校党委领导,负责管理团员,并通过各种组织机构开展团的各项工作,组织青年团员、教育青年团员、引导青年团员和维护青年团员合法权益的组织机构。团委实行团委会委员制度,有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活动部、社会实践部、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总支、校园广播站、报刊编辑部、媒体宣传中心、礼仪队等岗位和部门。二、团委会部门及职能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1名,干事若干名。主要职责是:1、协助团委书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配合协助校团委管理好团委日常工作;2、加强团委各部门、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沟通、督导;3、拟定每期每年度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初稿;4、按时收集团委各项工作总结,记录大事纪要,做好团委档案的分类整理;5、组织、管理、考核团干,组织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优秀广播员、记者、编辑等的评比。6、协助统筹各项专题评比、评估资料收集与准备工作组织部设总部部长、总部副部长、总部干事、各团总支分部部长各1名,干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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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我校文印室需采购文印耗材一批,拟实行校内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见附件。 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实行询价采购方式,最高限价32000元,最低报价者中标。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办公耗材相关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身份证等原件。 2.非法人代表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原件。 3.投标人报名时需交保证金1000元,中标后弃标的保证金不退,并纳入学校采购黑名单,后期不得参与学校的采购投标。 四、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起至2019年7月6日12:00时止。&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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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我校拟启动运动场西南入口挡土墙干挂项目建设,需采购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内容: 详见施工图、预算书(报名时现场查阅)。二、招标方式:本次采购实行询价采购方式,最高限价24000元;最低报价者中标。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市政工程三级以上资质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身份证等原件。2.非法人代表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原件。四、投标人报名时需交投标保证金1000元,中标后弃标的保证金不退,并纳入学校采购黑名单,后期不得参与学校的采购投标。五、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起至2020年7月6日12:00时止。六、报名地点:湘南幼专后勤管理处。七、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975732596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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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团总支、各团支部:一年来,全校各团支部和广大团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各团支部班主任的积极领导和校团委干部的积极配合,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授予初教14级(三)01班班主任黄明香等10位班主任“十佳给力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初教14级(三)01班等10个班级“十佳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李怡等10名同学“十佳魅力团干部”荣誉称号, 授予刘路娟等10名同学“十佳实力团员”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开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希望各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勤奋学习,无私奉献,争创一流,为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蓬勃发展而努力奋斗。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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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幼团发[2016]1号--发展新团员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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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坚持以查促纠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违规办学专项整治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办学工作纪律,现将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查处的九起违规办学典型案件通报如下。1.郴州市一完小教师张海艳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经查,2018年下学期,张海艳违规进行有偿补课,共收取19名学生补课费14800元,其行为构成违纪,2019年9月,张海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桂阳县第六中学教师龚亚平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经查,2019年3月,龚亚平在长沙市“子叶教育”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被当场查处,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9年6月,龚亚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资兴市州门司中学套取学生食堂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经查,2018年下学期至2019年3月,资兴市州门司中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列支出套取学生食堂资金设立“小金库”,并进行违规开支。校长李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副校长张兴旺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工会主席谢春辉负有直接责任,总务处主任邓小文、会计何跃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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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宣处荣获2019年度先进处室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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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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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