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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切实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郴州市城区范围内规范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郴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区域(以下简称禁燃区)范围为:滨河路-青年大道-郴江路-苏仙路-卜里坪路-南岭大道-龙女温泉景区-南岭大道-同福路(在建)-同心路-寒溪路-万华路-郴州大道-增湖路-兴城路-郴州大道-滨河路所形成的闭合区,以及上述城市道路闭合区域外的部分城市建成区(详见附图)。 二、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在禁燃区范围内停止办理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行政许可。对已经办理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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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郴州市市直机关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教工食堂工作餐供应实行外包,期限一年,外包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遴选,即日起接受报名。 一、资质条件 1、资质:承包方应是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国内餐饮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2、条件:该餐饮公司须在郴州市区有合法的规模加工或实体经营场所,在历年经营过程中,社会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没有不良诚信记录。二、报名事项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月30日下午5:30止。2、报名地点:湘南幼专后勤管理处 3、咨询电话:0735-2357126欢迎满足资质条件的餐饮公司前来咨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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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党总支、群团组织: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12月22日,市纪委印发了《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郴纪发〔2017〕27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市纪委《通知》精神,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贯彻指示精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领会,切实增强持续狠抓作风建设的政治定力。结合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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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专校通〔2018〕1号 各系(部)、处室、党总支、群团组织: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我校工作及人员异动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进行如下调整。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顾 问:雷春国组 长:张 华副组长:黄元成(常务) 王国昌成 员:彭建武 李云莲 龙小华 夏立林 肖柏文 李严红 谢耀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由彭建武同志兼任主任,雷勇同志任副主任。二、主要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领导、统筹全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制定本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研究各类资助的审定和上报,对各部门各系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生资助日常工作,统一管理、协调全校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各项资助工作,负责我校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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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专校通〔2018〕2号 各系(部)、处室、党总支、群团组织:根据《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班主任(辅导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内容,经各系(部)推荐,学工处组织评选,并报学校研究决定:邓孟华等20位班主任(辅导员)为2017年度优秀班主任(辅导员),现予以通报表彰。表彰名单如下:一、学前教育系(7人)石庆丽 曹蓉 李轶男 罗健 彭敏利 余依婷 巫细华二、初等教育系(8人)仇秀新 梁华 欧日娥 李维 卿捷 刘占方 袁慧勇 雷云轩三、艺术系(3人)张诗梦 周佳 廖扬波四、教育技术系(2人)邓孟华 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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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校领导审定,拟定下列同志为2017年教师资格面试(2018年1月6、7日)我校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蔡胜平、曾孝生、陈仕菊、陈志姬、邓孟华、邓 伟、邓文琳邓宜湘、邓艺君、邓正军、范 光、谷成刚、何代贵、何共雄何万佑、何跃年、何忠雄、贺 辉、侯春明、侯琳波、胡宏仪胡满仁、胡亚球、黄丽萍、邝宜山、雷丰德、雷世忠、雷 勇冷佩坤、李柏贵、李 春、李春莲、李典尧、李宏祥、李建华李严红、李永芳、李玉清、李云莲、李振辉、李智艳、梁 宏梁 华、刘占方、龙 程、龙小华、龙秀平、鲁冬英、罗树武马展飞、欧阳军、欧阳五荣、 彭建武、史凌云、孙红明唐青松、唐谊锋、王利生、王璐青、王资生、吴 昊、吴 丽肖柏文、肖林兵、谢耀华、尹再生、张 淼、周 梅、周文锋周 艺1、以上人员如有公干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请于今天下午17:30之前电话+短信告知龙秀平,联系电话15973539698。(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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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按照学校校历安排,现将2018年“元旦”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1、2018年“元旦”节放假时间: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日(元旦节,星期一),共3天。2018年1月2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2、各部门要做好“元旦”节期间安全卫生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及值班工作。放假前各部门要进行一次安全自查,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假期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等。3、值班人员要遵照学校总值班要求,按时到岗,履行职责,保持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带班校领导并妥善处置;未参加值班的人员也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好应对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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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专2018年元旦、“两会”、寒假(春节)值班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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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