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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高专毕业生 “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19 17:12   作者:管理员   来源:   分享到:

2017年我校首届高招大专生即将毕业,为做好首届毕业生的安置工作,择优推荐优秀毕业生到本科院校学习深造,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确保2017年我校“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推荐原则,严格选拔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到本科院校深造学习,激励我校在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进一步提高,构建不同教育类型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立交桥”。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专升本”工作,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政策落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顾  问:向罗生

组  长:雷春国

副组长:曹劲松、王国昌、江群

成  员:何忠雄、唐青松、邓鲜鲜、李建华、李云莲、梁宏及各系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

办公室主任:何忠雄

成员:唐青松、邓鲜鲜、李建华 、李云莲 、梁宏、 各系部负责人、 胡满仁、李振辉

三、推荐选拔范围及比例

1.选拔对象范围为我校2017届普通三年制高专应届毕业生。

2.荐参加“专升本”选拔比例不超过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数的20%(各专业推荐人数不得少于2人)。

3.收本科院校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控制在参加同一本科专业选拔考试总人数的50%以内。

四、推荐选拔条件

1.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考试合格、选修课考核合格,无考试舞弊记录。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2017年3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成绩合格;

3.根据专科专业培养计划,预计可于2017年6月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注册;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5. 符合以上条件学生,按附件4《专升本”考生综合量化计分办法》学生“学业成绩”占总成绩85%,“综合素质”占15%实施选拔。报名人数不足本专业2017届毕业生数20%的,可依次递补。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

五、工作程序

1.与有关院校建立合作关系,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合作院校:长沙师范学院。此项工作须在2017年2月底前完成并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2.宣传发动。2017年2月22日前,各系通过网站、QQ群、会议等方式,及时向所有2017届毕业生发布有关信息,确保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3.组织报名

报名处设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名时间段为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8日,报名时每位学生将个人信息录入附件2《2017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专升本”考试推荐名单》。

学生报名时另需提交个人材料:

(1)附件3《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贴照片1张);

(2)交1寸同底正面免冠近照2张(照片背后写明班级、姓名和身份证号);

(3)交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审核。

各班主任汇总提交附件2《2017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专升本”考试推荐名单》(班主任签字)和附件3《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日前。材料交“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胡满仁老师,相应的电子档发至招生就业指导处邮箱xnyeszzjc968@126.com。

4.学生网络报名与材料提交

招生就业指导处组织公示无异议的被推荐学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http://zsb.hnadl.cn/t)报名。网报具体时间为3月10日-20日。

5.资格审查与公示

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系推荐的名单审查和验证,对符合条件的名单在学校门户网招生主页上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学校分专业汇总被推荐学生名单后,于3月30日前向“专升本”合作院校正式提交相关推荐材料。

6.“专升本”合作院校将我院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查,并严格按省教育厅审查通过的名单组织考试。

7.选拔考试

“专升本”选拔考试由接收本科院校统一组织实施。接收本科院校根据经审核下达的考试名单组织选拔考试,不接收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参加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于2017年5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另行通知)。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每科总分100分,共3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专业考试课程见下表:

接收

学校

本科专业

考试科目

长沙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

大学英语

学前教育原理

学前卫生学

小学教育

大学英语

教育学

心理学

音乐学

大学英语

音乐理论综合(包含乐理、基础和声、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

音乐专项面试

8.录取公示与学籍管理

1.本科院校根据专升本招生计划和“专升本”录取办法,按专业、按比例、按考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

2.预录取名单在合作双方学校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学校门户网招生主页上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选拔录取名单。

3.本科院校于2017年6月中旬对已确定的选拔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学生发放该校“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4.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统一到招生就业指导处领取录取通知书,即可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被录取院校报到学习。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录。

六、工作要求

“专升本”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原则性强的工作,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严肃对待,严格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

“专升本”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倍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立足标准,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权谋私。一旦发现有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行为,将严厉查处。

七、其它注意事项

1. 经审核通过“专升本”选拔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专科毕业生一同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

2.“专升本”学生进入被录取院校学习后,应严格执行该校的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和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

3.被“专升本”合作院校录取的学生,务必按时入校报到,否则由此带来的各种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4.各系、部、处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依照本通知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及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2017届“专升本”合作及毕业生情况一览表    

          2.2017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专升本”

            考试推荐名单

          3.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

          4.“专升本”考生综合量化计分办法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方案 -附件.docx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7年2月22日



(作者:佚名 编辑:招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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