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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基层党组织调整优化设置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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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湘南幼专党通〔2019〕5号)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党员及思政课教师联系班级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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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组织人事处是主管学校组织工作、人事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包括: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层党建、人力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育与服务等。主要职责:1.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内统计,党建研究,党代会筹备等工作,协助校党委抓好党校日常工作。2.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干部选任、监督、考核、管理、教育培训工作,科级以上干部出入境审批、护照管理,乡村振兴与社区帮扶等工作。3.负责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工作。承担定编定岗、人员流动管理、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及事业编制外用工管理等日常编制管理工作。4.负责人事管理工作。承担职称职级评聘、薪资绩效管理、教职工招聘、年度考核、教职工奖惩、考勤管理(请销假)、工作证明办理等工作。5.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各级各类人才工程人选的遴选、推荐、考核、验收检查,国内访学、业务培训、博士进修等的选拔、推荐、审批,新进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教职工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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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设计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湘南幼专校发〔2019〕20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毕业设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履职尽责,全面提高学生职业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问责办法。第二条 毕业设计工作问责坚持实事求是,权责统一;依法依规,有错必问;过错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本办法的问责对象,是指负责学校毕业设计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及毕业设计指导老师。本办法所指的毕业设计工作问责,是指问责对象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毕业设计工作职责,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的过程。不履行职责包括推诿、抵触、拒绝、放弃毕业设计工作任务等情形;不完全履行职责是指部分不履行毕业设计工作任务职责的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及没有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规定时限履行毕业设计工作任务职责等情形。对问责事项的追究,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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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专校发〔2019〕15号 湘南幼专教学技能竞赛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升学校实践教学水平,激发师生参加教学技能比赛的积极性,突出学生技能训练,落实“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原则,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竞赛活动指由国家部委、湖南省组织的各类非营利性质、旨在提高师生技能水平为目的的教学技能竞赛。第三条 各类竞赛分为国家级、省级。国家级一类是指由国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牵头举办的全国性竞赛;国家级二类是指由教育、行业主管部委下属机构、国家一级学(协)会等牵头举办的全国性技能竞赛;省级一类是指由省级党委、政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牵头举办的全省性职业技能竞赛;省级二类是指由厅局(委)下属机构、省级学(协)会等牵头举办的全省性技能竞赛;凡学(协)会的二级学会举办的技能竞赛均降一档次。第四条 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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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专学业预警办法(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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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袖翩跹,舞动风采 ——湘南幼专获2023年郴州市“凤舞潇湘 健康未来”广场舞大赛一、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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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专党发〔2023〕22号)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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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专业学生专升本率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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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专校通〔2022〕7号)关于印发《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