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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专:消防演练进校园 防范火灾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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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专:举办法制讲座 护航学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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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1年9月27日中共湘南幼专小学教育学院学工支委会充分讨论,拟确定文晶等14位同志为今年党员发展对象的初步人选,现予以公示。党员或群众如有异议或意见,请在7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本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支部联系电话:17375143297 联系人:施雨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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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7日下午,小学教育学院组织了第一次教学常规的检查与抽查工作。各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老师的教学常规进行检查,指出问题,帮助修改。学院根据每个教研室的人数,抽查了13位教师的教学常规工作。经过全体教务办人员的检查与考评,评选出杨艳芳、邓晨曦、王春红三名教师的常规为此次优秀常规,并对个别常规不太规范的常规工作指出具体问题所在,由教研室主任个别指导完善。通过此次检查与抽查,让老师们认识到常规工作是教学工作重要环节,只有提前将各个环节都做到位了,才能保证我们的教学质量上台阶!(供稿:欧建雄 审核:唐谊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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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专:荣获“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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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受理条件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可根据认定机构(公章),到相应的教育部门申请补证。②认定机构 目前,我校毕业生由学校协助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原认定机构为北湖区教育局。③所需材料 补办问题,请联系原认定机构。补办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原认定机构要求为准。④办理地点 郴州市苏仙区张家巷5号北湖区教育局203室教师工作股⑤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⑥法规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第七条和第九条执行。附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部分摘要 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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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8日 教人〔2001〕6号)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教师资格证书是持证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第三条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第四条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申请人相应的教师资格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第五条 教师资格证书的主要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二)持证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并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钢印;(三)持证人身份证号码;(四)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五)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其号码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编号相一致;(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和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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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认真执行《湘南幼专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整顿实施方案专题教育》,9月22日下午,小学教育学院召开了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之师风学风整顿专项会议,本次会议院长李建华主持会议,总支书记吴丽,副院长唐谊锋、王路青,三办主任参与会议。会上,吴丽全文领学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对该文件中的每一条进行了深入讲解,并结合本期学院的管理制度,建议将《实施建议》与 学校现有学生管理及学分的相关制度有效衔接,做到常规管理与专项管理齐头并进。唐谊锋提出学风与师风是相互关联的,要以教师带动学生。王路青认为在学风建设中,要加强高专生和公费生的分层管理,并提出本期“退伍士兵示范寝”“党员示范寝”等榜样引领的想法。袁慧勇建议要明确学院在加强考风考纪中的执纪权。李用指出在接下来工作中会先从团学干部开始整顿。 最后,李建华总结“师风学风”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需要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建立长效机制,教师品德的重要性,以及对学风的影响,学为人师,行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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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南幼专小学教育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湘南幼专小教学院发〔2021〕9号),学院组织开展了第一批专业带头人的评选工作。经过教师个人申请、教研室推荐、学院选聘小组评审、结果公示环节,10月18日,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聘任唐谊锋等28名教师为我院第一批专业带头人。 附件:小学教育学院第一批专业带头人名单。 小学教育学院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