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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招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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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专升本”拟录名单公示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和吉首大学关于 “专升本”工作的要求。吉首大学2018年“专升本”选拔考试及阅卷、复核工作已经结束,进入预录取阶段,现将我校被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期为6月4日至6月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或纪检监察室报告。拟录取学生如有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请写出书面放弃申请,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于6月10日前交招生就业指导处。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拟录取学生将被正式录取。正式录取的学生在全国大专毕业生就业系统中自动转为升学状态,将不办理报到证,学生档案也将转入录取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电话:2295666 纪检监察室电话:2860335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8年6月4日序号姓名准考证号推荐学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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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湘教毕办〔2017〕6号 转发《关于推选地级城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网上宣传招聘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推选地级城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网上宣传招聘活动的通知》(教学司函〔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市州要积极参加此次网上宣传招聘活动,并将《地级城市基本情况表》(附件1)于3月22日前报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二、各地各高校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毕业生网上投递简历,组织用人单位登录新职业网活动专栏注册并发布招聘信息。三、联系人:省就业指导中心 贺阳,联系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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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校首届高招大专生即将毕业,为做好首届毕业生的安置工作,择优推荐优秀毕业生到本科院校学习深造,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确保2017年我校“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指导思想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推荐原则,严格选拔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到本科院校深造学习,激励我校在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进一步提高,构建不同教育类型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立交桥”。二、组织领导为认真做好“专升本”工作,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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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依据教育部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5号)的规定,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有本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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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文件 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起点专科层次 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 市州项目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学校,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切实加强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2015年,我厅继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实施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市州项目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的原则,为我省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乡镇以下农村小学、县以下农村幼儿园定向培养专科层次小学、幼儿园教师。为做好今年市州项目计划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 (一)招生计划与种类 今年,市州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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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15〕90号 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高专学校) 单独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根据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5〕55号)有关规定,按照学校自愿申请、我厅审核确定的程序,经认真研究,同意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等68所学校今年进一步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规模与专业安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单独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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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15〕90号
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高专学校)
单独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根据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5〕55号)有关规定,按照学校自愿申请、我厅审核确定的程序,经认真研究,同意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等68所学校今年进一步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规模与专业安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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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校普高应届毕业考生的综合测试时间提前到4月19日上午8:30开始,请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高应届毕业考生于4月19日早上7:30赶到我校第四栋教学楼2301室集合。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5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
龙龙)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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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及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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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22 (责任编辑:
招生就业处)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