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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专校发〔2019〕15号)湘南幼专教学技能竞赛奖励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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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员工作制度一、岗位职责1.在校学工处的领导下,做好宿舍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有效的处理宿舍日常发生的各种事件。2.严格执行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3.做好所辖宿舍公共区域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4.每月定时检查核对住宿学生的名册,要熟悉各分院、各年级、各班住宿学生分布情况,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住宿学生的动态及不安定因素,防患于未然。5.认真做好楼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制止学生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每天对宿舍楼内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6.管理好楼内的各种设施,及时处理好学生报修项目,协助维修人员做好维修工作。7.监督指导值班人员做好本职工作。8.高标准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工作要求1、宿管人员应严格按照学校和学工处的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进行宿舍的管理工作。2、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学工处的统一指挥、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3、服从学工处的工作安排,不得离岗、脱岗和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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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赞新中国,共筑中国梦”主题朗诵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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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党总支、群团组织: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128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成立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成员主 任:黄元成成 员:彭建武、邓宜湘、史凌云、李云莲、何忠雄、曾孝生、马展飞、吴昊、梁宏、夏里林、肖柏文、李严红、谢耀华。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审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统筹领导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决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人员配备、经费支持、场地建设和咨询设备等工作条件,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9月1日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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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党总支、群团组织: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的申诉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成立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处理学生的申诉。一、申诉委员会成员主 任:黄元成成 员:彭建武、龙小华、史凌云、何忠雄、曾孝生、唐青松、邓宜湘、夏里林、肖柏文、李严红、谢耀华、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聘请的法律顾问1人。申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彭建武。二、申诉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受理申诉人的申诉。2、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对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3、申诉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为有效。会议议决事项,应当有三分之二的出席委员同意方为通过。申诉委员会委员中如与申诉事件有直接关联的,应当回避。4、申诉委员会进行评议时采用不公开方式,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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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业代码新专业名称原专业代码原专业名称单元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教材名称教材主编教材出版社教材版次0公共课A000000公共课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编写组高等教育2018年版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自学考试学习读本李捷、王顺生高等教育2018年版0公共课A000000公共课1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编写组高等教育2018年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自学考试学习读本孙蚌珠、冯雅新北京大学2018年版0公共课A000000公共课2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编写组高等教育2018年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学考试学习读本刘瑞复、左鹏高等教育2018年版0公共课A000000公共课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编写组高等教育2018年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自学考试学习读本卫兴华、赵家祥北京大学2018年版0公共课A000000公共课400015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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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22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77号)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128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包括全员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三部分。全员教育是指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心理咨询是指为学生提供个别心理咨询及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体采取明确有效的措施,及时果断地处理危机事件,降低危机发生概率,提高学校及学生应对危机的能力。第三条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的总体原则:教育为先,全面开展全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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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椐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和《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2〕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我校为五年制大专生)的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每学期评选一次。1、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优先考虑农村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忽遭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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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保证国家和省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免学费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和《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免学费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2〕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机构中职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领导,学工处资助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二、免学费评选对象免学费资助对象是: 学校在籍全日制五年制大专(中职学段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享受免学费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三、享受免学费的标准第一、二、三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免除学生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四、免学费学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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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错了课程,选中的课程已经提交变蓝色无法直接改成要报考的课程。先取消报错的课程,提交后再选要报的课程。2、 订单交费的过程中异常未完成交费,只要到我的订单中继续交费就可以了。到我的订单中去找已经生成的订单继续交费即可。3、 报考时不要选择助学考生,应该选择社会考生,正确选择报考市州“郴州市”,区县选“北湖区”,报考点选“czsf”,小学教育专业选“B040112小学教育(本)”,学前教育专业选“B040102学前教育(本)”,千万别选错了。如果不